创新服务热线: 400-887-0803
创新研究
News

什么是真正的创新?

日期: 2019-03-29
浏览次数: 502

我们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企业,但是对于“创新”本身这个最时髦的词汇,问10个人可能会有11个不同的答案:

•  创新就是想出独一无二的好点子

•  创新就是研发出新的技术

•  创新就是开发出新产品

•  创新就是采用新的商业模式

•  创新无处不在,企业各方面都需要创新    

……

以上对于创新的理解,就如同盲人摸象一样,都对但又都不够全面。在朗文词典中创新一词作为动词(innovate)解释是“使用新的创意、方法或发明”,作为名词(innovation)解释是“新创意、新方法或新发明”。创意一词起源于拉丁语,它原意有三层含义:一是更新;第二是新的东西;第三是改变。对于企业而言,我们理解真正的创新是“创造新的产品(服务)以满足顾客需求,实现企业业绩目标”。这个概念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企业的创新主要是指产品(服务)创新,其它如营销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都是服务于产品创新的。如果一个企业其它创新都做得很好,只有产品创新没有做好,那这些创新基本上是浪费公司资源,是毫无意义的。一些企业拼命在政府关系、资本运作、品牌宣传、销售渠道、广告促销、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创新投入,但是不愿意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狠下功夫,其它创新没有好的产品支撑,必然是昙花一现,不能持久。比如“秦池”、“红桃K”、“爱多”等曾经家喻户晓的品牌如今销声匿迹的主要原因就是没能在产品创新方面真正下功夫。深圳一家科技企业的董事长在经历了诸多挫折后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戒骄戒躁,沉下心来,老老实实将产品做好才是硬道理!”产品创新应成为企业各种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


2、产品创新的目的是满足顾客需求,甚至超出顾客期望。企业存在的目的是创造顾客,而要创造顾客必须开发和交付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GE公司的现任CEO伊梅尔特说,“没有客户的创新是毫无意义的,那根本不是什么创新。”GE公司作为世界上最具创新精神的企业,也是世界上最早聘请“创新顾问”和设立“首席创新官”职位的企业之一。华为公司1987年从零起步,2008年合同销售额达233亿美元,为当年国内电子行业盈利和纳税第一名。预计华为公司2009年的合同销售额将达到300亿美元。华为产品覆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排名前50名的电信运营商中,已有36家使用华为的产品和服务。华为公司2008年申请国际专利1737件,居全球首位。始终坚持“基于顾客需求的持续创新”是华为公司持续保持快速成长的关键。到华为公司的展厅参观,华为公司的工作人员不会给你介绍他们的产品技术多么先进,也不会介绍他们的产品具有哪些功能,而是会介绍他们的产品为电信运营商创造了多少收入和利润。华为公司基本上不开发没有商用价值的技术,华为公司的技术开发都是基于顾客需求的。技术本身只是实现顾客价值的工具,而产品则是实现顾客价值的手段。


3、只有能为公司带来利润的创新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创新。创新本来是一个经济概念,而不是一个技术概念。对于企业而言,创新就是“把一个想法转化为收入和利润”。如果一个创新不能给企业带来利润,那只能说是一个“伪创新”。很多企业认为创新就是研发,或者研发就是创新,将创新的重任交付给研发部门,我们认为这是非常错误的。我们的观点是:“研发是将钱变成知识,创新是将知识变成钱”。一些规模较大的科技型企业设立了中央研究院,在研发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其结果收获的只是一堆专利技术,转化为盈利的产品的技术少之又少。比如深圳某半导体照明企业设立的中央研究院聘用了数十名刚刚毕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搞“科研”,要做世界上没有的东西,其结果是几年过去了不但没有开发出盈利的新产品,连科研项目立项都很难。2008年,具有46年历史的美国贝尔实验室大楼遭甩卖,贝尔实验室大幅裁员,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些“科学家”们只关注自己的技术兴趣,而不关心企业的顾客到底需要什么。因此,我们建议企业的研发中心改名为“创新中心”,企业的开发团队不是对“将产品开发出来”负责,而是对“开发出能赚钱的产品”负责。

基于以上对于创新的认识,我们希望广大高新技术企业:要研发,更要创新;要开发技术,更要开发产品;要考虑开发投入,更要考虑开发产出!

News / 相关新闻 More
免费订阅
  • 为了使您获得更好的服务,请您仔细填写以下信息。我们会将您订阅的内容定期发送到您的邮箱。我们承诺您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知行信网站,不会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 提示:订阅内容选择其它的请在订阅信息的备注栏上填写,您有什么需求、建议或者意见请在备注中填写。
  • 订阅内容:(可多选,选择其它需要在备注中填写信息)
订阅信息:(带“*”号为必填项)
联系我们
ontact us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1号南山知识服务大楼504-507室 电话:0755-26978501/26978504 传真:0755-26978504 邮箱:cvisc@vip.188.com" 知行信法律顾问: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健律师
Copyright ©2019-2020 知行信创新咨询版权所有